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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11學年度全國學生舞蹈比賽

  • 計畫名稱:112年度全國學生舞蹈比賽計畫
  • 委託單位:教育部師資培育及藝術教育司
  • 計畫期程:112/ 09 / 01 - 113 / 08 / 31
  • 計畫主持人:詹俊成主任、陳秀文老師、林惟華副教授
  • 專任助理:許雁慈
  • 電子郵件:hsuyentzu@ntnu.edu.tw
  • 計畫網站:https://studentdance.perdc.ntnu.edu.tw/
  • 計畫內容:       
本計畫目的為推行舞蹈教育,培養學生舞蹈興趣與能力,以及發揚中華文化。除此之外,亦可藉由競技比賽的方式提高學生學習、從事舞蹈運動的興趣與成就感,更反應近年來學生升學管道的多元化,因學生個人的興趣或是各項專長的培養,提供更加寬闊的求學道路。全國學生舞蹈比賽由教育部主辦,分為初賽以及各分區決賽部分;初賽由各縣市政府承辦,決賽則由本校體育研究與發展中心主承辦,各縣市政府協同輪辦。參賽學生須先通過初賽獲得優勝,方可取得參加全國各分區決賽資格。比賽以學年度作為單位,比賽時間需於每上半學年度結束前,各縣市政府完成初賽賽程,另於下半學年度各級學校開學後進行決賽賽程。